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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團隊服務

一、本計畫透過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 使縣內所屬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依其學習及生活需要獲得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 減少學習困難,增進學生教育品質與成效。
二、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包括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定向行動師、社會工作師及心理師 臨床、諮商等六類,工作職責如下:
    (一)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所需之復健治療、教育輔助器材、無障礙環境、生活訓練及其他必要特教專業服務之評估、建議及追蹤調整執行情形。
    (二)參與及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 IEP )之規劃、擬定、執行及追蹤評鑑,並視需要參與必要之相關會議。
    (三)與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師(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巡迴輔導教師)、家長及其他相關人員合作執行特教專業服務,並提供必要之諮詢。
    (四)服務後,於時限內於特教通報網完成所提評估結果、建議及諮詢內容之服務紀錄,以利學生服務之執行、追蹤與銜接。
三 、服務對象為就讀本縣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 )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具身心障礙或疑似身心障礙之學生。
    (二 )經家長同意提出鑑定安置申請,需相關專業服務評估之學生。
前述學生須登錄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

臺東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實施計畫